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了解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2号)相关规定,自年1月21日起,在陕西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据介绍,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了解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2号)相关规定,自年1月21日起,在陕西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据介绍,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