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12月18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区县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务局按照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市教育局严格落实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备后,按照各自停课方案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含无证园)实施停课。
2、停课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保持应急信息渠道畅通,密切中科获“聚力共健”品牌影响力复方卡力孜然酊效果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