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物业,大家可能想到最多的就是交钱!物业费、卫生费、取暖费......但是,最近杭州一小区的业委会,想把99万元经营性收益,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全体业主。这些钱是该小区截至今年8月底前的收入,平摊下来,每户业主能拿到14.5元/㎡,按㎡左右的房子计算,将近能拿元呢!
去年的时候,园区都市花园就将公共收益万以物业补贴发给了业主。
都市花园邹女士说,平均每户领到了元。然而有很多居民包括她自己拿到了钱,才知道有小区的公共收益!
这是真的吗?
说到这里
在西安的朋友是不是有疑问
为啥别人家小区有这么多钱
啥叫经营性收益?
我们家小区为啥没有?
其实这些钱,你们家也有,你也有份
经营性收益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
你们家小区的灯箱
是不是这样的
▼
还有你们家小区的门禁杆
是不是这样的
▼
是不是小区里
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
广告
而且每个月都在变
当然这些广告不是谁都能贴的
都是要收费
还有比如
小区外车辆进入小区要收停车费
有人要在小区广场搞特卖、或做活动,要交场地租金
小区的配套商铺,有人要开店,那就得付房租
小区的会所,承包给别人经营,也要收租金
……
这些钱都是公共收益
而你要知道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这些钱都归业主所有
所以,你懂了吧
这些钱,我们是有权利去争取的
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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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年颁布并实施的《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该条款就对“小区公共收益”有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小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受益的支配需要由全体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需要提前制定使用计划,使用后也要公示账目。
有些物业公司,就仗着居民不知道公共收益
不仅不公示收入明细
还将这些钱变成了自己的收益
因此,有人将物业告上法庭
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公共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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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例某物业公司在小区的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从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是不是瞬间觉得自己吃亏了
交了那么多年的物业费
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
话说回来,现在知道也不算晚
是不是突然有一种
还有一个红包未领取的赶脚?
这个钱要怎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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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示:
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只有物业公司在行使“霸王条约”,因此,小区的收益、物业费的使用和用途等根本没有一本清晰的账目。
对于多年不公示的情况,业主可通过合法手段为自己维权,比如,通过小区的业委会保障自身权益。
没有业委会的,可以找当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等协调。
也先别忙着羡慕人家
我们要学会维权
赶紧找找自己家小区的物业
问问清楚这些收入到底去哪了
业主这些权利都可以享受了10月25日,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
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其中关于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都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共空间能否停车,收多少钱业主大会说了算
居民住宅楼禁止建产生油烟餐饮项目
电梯做广告应征得业主同意
业主共有收益业委会不得擅自动用
就告诉我你开不开心吧~
来源:综合整理自西安晚报、在西安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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