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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等13省公车补贴标准公布,怎样杜绝变

发布时间:2021-11-11 11:58:5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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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元、元和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元、副厅局级元、正处级元、副处级元、正科级元、副科级元、科级以下元。

广东省:正厅级元、副厅级元、正处级元、副处级元、正科级元、副科级元、科员元、科员以下元。

湖北省:厅局级元、县处级元、乡科级元、科员及以下元。

安徽省:正厅级元、副厅级1元、正处级元、副处级元、科级及以下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元、厅局级副职元,县处级正职元、县处级副职元,乡科级正职元、乡科级副职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元/月,处级元/月,科级元/月,科员及以下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元,处级每人每月元,科级每人每月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元。

四川省:厅局级元/月,县团级是元/月,科级元/月,科员元/月,公勤人员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元,正处级每人每月元,副处级每人每月元,正科级每人每月元,副科级每人每月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元,处级元,科级及以下元,机关工勤人员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元/月、处级元/月、科级元/月、科员及以下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元,处级元,科级元,科员及以下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答: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对于公务出行的不同情况和差旅费的衔接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切实保障好基层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补贴标准相匹配,避免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有些地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一些省份有关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公司,指导和监督中标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行,用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和跨行政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

问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答: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8档不等。例如广东方案划分了7档:正厅级元,副厅级元,正处级元,副处级元,正科级元,副科级元,科员元,科员以下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强调节支率的要求,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问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答: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还表示,将分期分批对地方车改进展和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照中央各项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

来源:综合人民日报(记者:胡安琪、许诺),我是公务员(ID:gwy)

编辑:行者无疆丨审核:亦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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