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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三届中国长沙扬琴艺术节总章

发布时间:2021-8-6 3:27:56   点击数:

第三届中国(长沙)扬琴艺术节

总章程

前言

长沙,楚文化和湖湘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中国历史上唯一经历三千年历史城址不变的城市。这一座文化灿烂、充满活力的“山水洲城”有秀美的岳麓山,有水洲相拥的湘江,更是“伟人故里”和“革命家摇篮”。

湖南是文化大省,文艺园地百花齐放,艺术创作空前繁荣,演艺湘军蜚声海外,精品力作层出不穷。省会长沙,因其文化、经济等显著地位,享有“中国娱乐之都”和“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

第三届中国(长沙)扬琴艺术节即将在长沙举办。届时,海内外扬琴领域的诸多演奏家、教育家、作曲家、理论家将亲临盛会。自8月16日至22日,“第三届中国(长沙)扬琴艺术节开幕式”、“全国扬琴邀请赛”、“中国民族乐器展览”、“扬琴高峰论坛专家讲座”、“闭幕式暨颁奖音乐会”等系列活动将一一展开。

湖南省演艺集团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之一,将汇聚英才,务实创新,力争将本届艺术节办成一个有水准、有特色、有品质的音乐盛会。

依山伴水,明媚鲜妍的长沙城热烈欢迎各位宾朋的到来!

工作团队

组委会

总顾问:肖雅瑜、李友志

顾问:李晖、吴友云、陈介辉、胡俊

主任:严冰波、许学东、李杰

副主任:汪建军、张青、谭竺、曹鹏、傅贝宜

秘书长:许学东、李杰

副秘书长:刘春阳、王薇、王瑟、梁柱、王玉珏、

宋才俊、章方友

秘书组:杨英、袁丽萍、杨柳、胡蝶、范堤、李清、朱弥、郭旋妮、彭思、黄姣龙、黎丹、喻英、龙婕、王芳、唐昱

比赛监审委员会

主任:黄河

副主任:徐健、蒋智蓉、马·斯尔古楞、刘寒力、刘春阳、高唤进、刘艮、吴璜璜

监审委员:满辉、杨英、袁丽萍、程惠、曾艺婵、欧阳怡静

比赛评委会

主任:黄河

副主任:李玲玲、许学东、欧阳鼎

各评委组负责人(按姓氏笔画排列):王英、王文礼、田伟宁、刘寒力、成海华、张高翔、吴军、邱怀生、赵艳方、谢晓滨

评委委员:(若干待定)

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黄姣龙

组员:胡蝶、康琴、胡佳琳

会务组

组长:张倩茹

组员:康琴、何文峰

赛事组

组长:黄姣龙

组员:杨柳、李颖、罗潇

接待组

组长:李杰(兼)

组员:唐海霞、鲁萍、李志英

演出组

组长:张青(兼)

副组长:刘春阳、王瑟

组员:赵靖文、胡蝶、张小涵

年会及高峰论坛组

组长:李玲玲

副组长:刘寒力、吴军、赵艳芳

组员:谢梦娇

宣传组

组长:张峰毓

组员:张小涵、胡蝶

财务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戴晓平

组员:刘惠

安保组

组长:范堤

组员:罗潇

活动流程表(该日程表以报名人数多少以报到时公布日程为准)

日期与时间

活动安排

地点

8月16日

全天

艺术节全体人员报到

各下榻酒店前台

乐器布展

湖南大剧院三楼

20:00

比赛评委会、监委会全体会议

湖南大剧院三楼会议室

21:30

会长办公会议

湖南大剧院三楼会议室

8月17日

8:30

艺术节开幕式

湖南大剧院大剧场(三楼)

9:30

开幕式演出

湖南大剧院大剧场(三楼)

10:50

全体人员合影留念

湖南大剧院一楼

11:40

参赛选手抽签确定初赛时段

湖南大剧院一楼至五楼

13:30

评委抽签确定初赛分组

湖南大剧院三楼会议室

14:30—18:00

初赛(下午场)

湖南大剧院四楼、五楼

19:00—22:00

初赛(晚场)

湖南大剧院四楼、五楼

8月18日

9:00—12:30

初赛(上午场)

湖南大剧院四楼、五楼

14:30—16:30

初赛(下午场)

湖南大剧院四楼、五楼

17:30

公布进入决赛选手名单

湖南大剧院一楼

决赛选手交费、抽签确定决赛时段

湖南大剧院一楼至五楼

18:00

评委抽签确定决赛分组

湖南大剧院三楼会议室

19:00—22:00

决赛(晚场)

湖南大剧院四楼、五楼

8月19日

9:00—12:30

决赛(上午场)

湖南大剧院四楼、五楼

14:00—18:00

决赛(下午场)

湖南大剧院四楼、五楼

19:00—22:00

决赛(晚场)

湖南大剧院四楼、五楼

8月20日

9:00—12:00

学术研讨会

湖南大剧院四楼A厅

14:30—17:30

学术研讨会

湖南大剧院四楼A厅

8月21日

8:30

公布比赛优秀奖选手名单

湖南大剧院一楼

9:00—12:00

“扬琴艺术节”高峰论坛I

湖南大剧院四楼A厅

13:00—14:30

闭幕式音乐会独奏节目走台

湖南大剧院大剧场(三楼)

14:30—17:30

闭幕式音乐会协奏曲节目走台

湖南大剧院大剧场(三楼)

14:30—17:30

“扬琴艺术节”高峰论坛II

湖南大剧院四楼A厅

19:30

闭幕式暨颁奖音乐会

湖南大剧院大剧场(三楼)

8月22日

离会

(初赛、决赛选手按所抽时段号,务必于所参赛时段前15分钟到达指定参赛场地,抽取参赛时段内顺序号。)

活动章程

一、会务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

湖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湖南省演艺集团

承办单位:湖南省鼎新大雅文化有限公司

湖南省音乐家协会扬琴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扬琴网

潇湘电影频道

湖南省歌舞剧院民族乐团

合作媒体:潇湘晨报、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湖南经视、潇湘电影频道、芒果TV、红网、腾讯大湘网

二、大赛宗旨

为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促进扬琴演奏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发现和培养更多的扬琴艺术人才,全面提高国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文化素质,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文化艺术繁荣。

三、参赛资格

热爱扬琴演奏艺术的广大专业、业余演奏者和爱好者,均可按组别参加此项大赛。

四、比赛组别:(以下各组别均以年9月1日升学后为准)

(一)、非专业组

少儿A组:小学5-6年级

少儿B组:小学3-4年级

少儿C组:小学1-2年级

少年A组:高一至高三年级

少年B组:初一至初三年级

(二)、专业组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A组:十一家音乐学院在校研究生(含年应届毕业生)限:中央、中国、上海、天津、沈阳、西安、武汉、星海、四川、浙江、哈尔滨音乐学院。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B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及各师范类音乐院校在校研究生(含年应届毕业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A1组:十一家音乐学院本科三四年级在校生(含年应届毕业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A2组:十一家音乐学院本科一二年级在校生及专科生。(限:中央、中国、上海、天津、沈阳、西安、武汉、星海、四川、浙江、哈尔滨音乐学院)。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B1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及各师范类音乐院校本科三四年级在校生(含年应届毕业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B2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及各师范类音乐院校本科一二年级在校生及专科生。

表演专业少年A组:十一家音乐学院附中高中生(限:中央、中国、上海、天津、沈阳、西安、武汉、星海、四川、浙江、哈尔滨音乐学院)。

表演专业少年B组:十一家音乐学院附中初中生(限:中央、中国、上海、天津、沈阳、西安、武汉、星海、四川、浙江、哈尔滨音乐学院)。

表演专业少年C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附中、中专在校高中生。(不包含十一家音乐学院附中)

表演专业少年D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附中、中专在校初中生。(不包含十一家音乐学院附中)

(三)、扬琴教师组

青年教师A组:全国各音乐艺术院校专职扬琴教师(限年龄40周岁以下,以年9月1日后出生为准)。

青年教师B组:全国非专业音乐艺术院校扬琴教师及全国各艺术团体在职演奏员(限年龄40岁以下,以年9月1日后出生为准)。

(四)、中年组

限年龄41—59周岁,以年9月1日后至年9月1日前出生为准。(不分专业非专业)

(五)、扬琴重奏组合(7周岁以上年龄不限)

专业组:全国各大音乐院校/系扬琴专业在校师生及艺术团体职业演奏员。

非专业组:全国非音乐院校在校师生与非职业扬琴演奏者。

注:组合参赛人数限2人以上6人以内。助奏:1.限2人。2.钢琴、扬琴不得做为助奏乐器,其他中西乐器均可。

注:海外参赛者不单设组别,可根据年龄、在读年级、学历或职业,在具有相对应的组别内选择A组或B组参赛。

五、技巧展示:为了增强此次比赛的专业水准,进一步体现选手的技术水平,在决赛中设立演奏技巧展示环节,限时1分钟内演奏所规定技术片段。(非专业组无技巧展示片段)

内容规定为: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A组《海燕》片段I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B组《海燕》片段II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A1组《海燕》片段I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A2组《海燕》片段II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B1组《海燕》片段II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B2组《林冲夜奔》片段

表演专业少年A组、表演专业少年C组《川江韵》片段

表演专业少年B组、表演专业少年D组《龙船》片段

注:海外参赛者须根据个人所选择的参赛组别,演奏该组所规定的技巧片段。非专业组、教师A组B组、中年组暂不设技巧展示片段。

六、参赛曲目:

(一)初赛:自选曲目一首(不带伴奏)

时间限定:非专业组(4分钟以内)

专业组、教师组(5分钟以内)

(二)决赛: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不能重复初赛曲目)

时间限定:非专业组(5分钟以内)

专业组、教师组(6分钟以内,不包括技巧展示片段)

进入决赛的选手可自选独奏或带伴奏形式。伴奏人数限2人以内,比赛现场提供钢琴,其他伴奏乐器自理。

注:如果选手演奏超过时限,评委组长及时叫停,不影响选手分数。

七、奖项设置:

(一)各组别在进入决赛后均设金、银、铜和优秀演奏奖若干名。如参赛选手的演奏水平未达到获金奖程度或该组别参赛人数未达到奖项设置百分比,经评委会提议,组委会及监审组审议,有权空缺该组金奖。

(二)本届大赛设立“优秀新作品奖”(奖励作者)和“新作品优秀演奏奖”(奖励演奏者)若干名。(新作品限年8月1日以后创作)

(三)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和5名以上学生进入决赛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评奖方式:

(一)根据参赛选手现场演奏水平,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名。

(二)比赛采用百分制评分,五人组评委以上去掉一个最高、最低分数;九人组以上评委去掉两个最高、最低分数,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三)专业组技巧展示环节占总分比例20%。

九、奖品设置:

金、银、铜奖获奖者奖品为:奖杯一尊、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新作品优秀演奏奖、优秀新作品奖奖品为:奖杯一尊、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优秀演奏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品为:精美证书一本。

每组金奖第一名获得者,另获珍贵奖品一份。

十、参赛报名费:

(一)初赛个人参赛报名费每人元(含艺术节比赛观摩、学术研讨会、开/闭幕式等全程活动)

(二)决赛个人参赛报名费每人元

扬琴重奏组合:元(四人以内);元(四人以上)。

注:扬琴重奏组合为单轮赛制。(非参赛者参加艺术节活动收费标准:比赛全程观摩费元、学术研讨会全程入场券元、开/闭幕式演出门票元,可任选。三场联票:元。)

(三)交费时间:所有参会人员于报到当日,在报到地点分别交初赛报名费和会务费,并领取大会流程表及宣传册。

十一、比赛时间

年8月17日至19日

十二、报到时间

年8月16日全天

十三、报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号湖南大剧院五楼

十四、联系人

-82071康琴

9:00-21:00

十五、报名方式

(一)、在中国扬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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