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我市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收初中新生工作会议召开。(图片来自西安市教育局)
据悉,民办学校初中阶段性评价工作按照“深化改革、依法治教、巩固成果、完善制度”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招生制度改革,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有效提高教育治理水平。评价工作坚持“市级协调指导,区县具体实施”的组织管理机制。评价全过程是在区县教育局管理监督下实施,按照统一规定的工作步骤、程序、环节和要求,规范有序地实施招生工作。坚持综合评价原则,注重小学生成长过程性评价,积极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坚持计划指导原则,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数招生。
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强化招生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坚决杜绝民办学校以其他任何方式私自招录学生。发现违规招生或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要严肃查处问责到人,对所在区县教育局年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三年内取消学校和负责人各种晋级评优资格;对有令不行、我行我素、违规招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学校,执行“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处罚措施。
为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市教育局要求参加阶段性评价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均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招生,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西安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和相关区县教育局监督西安市教育局基教一处新城区教育局基教科碑林区教育局基教科莲湖区教育局基教科雁塔区教育局基教科未央区教育局基教科灞桥区教育局基教科长安区教育局基教科蓝田县教育局基教科来源:西安晚报记者司文
编辑:唯手熟尔丨审核:荆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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