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龙宗智(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法学博士,现任四川大学工程法学创新平台首席科学家,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所所长,系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来源
《法学》、刑事实务
内容摘要:聂树斌案原审判决建立在“以口供为中心的两面印证式”证据构造基础上,虽缺乏供同一认定的关键物证,但仍属裁判有据。王书金自认真凶这一新证据出现,动摇了原证据构造。虽然其供述存在矛盾,导致“事实真伪不明”,但对王为真凶、聂案错判仍存合理怀疑。裁判单位应当与时俱进,从“有错才纠”,走向“有疑即纠”,以彰显新的政法理念,回应社会质疑。可采用专家咨询方式帮助判断并分担社会压力。
关键词:聂树斌刑事再审证据构造有错必纠司法公正聂树斌强奸杀人案再审,近来因对自称真凶的王书金开庭审判,再成为司法舆情之焦点。检察方面认为王书金供述存在重大矛盾,不能认定其作案。由于影响重大的案件习用协调办案方式,而报道称政法委等协调机构也早已介入,因此,法院接受检察意见,否定王书金作案应在预料之中。多种迹象似乎已显露聂案处理意向。因聂树斌案可谓中国现代司法史上有重要影响的案例,为帮助厘清裁判思路,防止事实误判及应对失误,也帮助社会及法界人士理解此案法理,作者勉为其难,依据现已公布的有限材料,对该案证据事实及相应的案件处理问题作一分析。[1]
一、原判证据构造分析对已生效判决再审案件的证据分析,有“证据构造论”作理论框架。该分析理论主张:对再审案件证据,首先应当分析其原判证据构造,并对事实认定所依据的证据群及其相互关系做出评价;然后加上后来出现的新证据进行证据构造的综合分析,确定原判事实能否成立或合理怀疑能否形成。“证据构造论”强调对赖以定罪的全部证据作“纵断的、立体的、有机联系的”分析,包括对证据如何产生予以北京治疗白癜风首选医院有人去过北京中科医院